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11 | 985 | 双一流 | 理工
河南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民办

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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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24 15:20:15      分享至:

01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02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人民路1177-1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4.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03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04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省内(市、县)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环境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05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填报我校志愿时,院校代号:6372,各专业代号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xcl.edu.cn/index.php/Zhaosheng/)查询。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

  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须于2026年4月27日9时以后登录“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xcl.edu.cn/index.php/Zhaosheng/)下载打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06考试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督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试: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我校2026年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我校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组织测试。

(一)命题依据

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对象: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150分,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分值均为50分。

说明:A.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折算标准: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语文、数学、英语均为A50分、B40分、C30分、D2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语文、数学、英语均为A50分、B42分、C34分、D26分、E20分。

若考生仅提供其中一科或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仍需参加学校的文化素质考试。

B.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申报通过后的退役士兵考生请于2026年4月24日14:00--16:00到我校致远楼303登记。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应科目的100%认定,折合总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对象:高中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军人。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考试分值: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对象:中职考生。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安全素养、人文素养等。

考试分值:200分。

说明: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方法: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根据获奖级别与证书级别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给予相应的赋分。

获得省级二等奖者赋15分,三等奖者赋1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赋15分,二等奖者赋10分,三等奖者赋5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赋10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赋5分。

 凡符合职业技能测试赋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4月24日9:00--16:00到我校致远楼303办理赋分认定手续和成绩登记手续。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成绩。

4.我校2026年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

(四)考试日期:2026年4月29日

考试时间:

1.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9:00---18:00

2.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9:00---10:30

注:具体考场安排、开考时间、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07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秉承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取。我校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须填报我校单招志愿方可提出申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并签字盖章。

2.生源学校确认后,由考生本人携带已签字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于3月25日9时—17时前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致远楼102)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我校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2026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08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26年各专业及住宿等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9800元/生·年、理科类10800元/生· 年、艺术类10800元/生· 年。

住宿费:四人间(改造公寓)1500元/生·年、六人间(新建公寓)1500元/生·年、八人间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

2.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每生2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及征兵助学金:

1.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0000元。

2.退役军人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五)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七)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8666626。

09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663222、8663666

传 真:0391-8666690

地 址: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人民路1177-1号

邮 编:454450

邮 箱:jzxclzyxyzjb@163.com

网 址:http:// jzxcl.edu.cn

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24 15:20:15

01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6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02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人民路1177-1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4.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03组织机构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04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结合省内(市、县)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专业:应用化工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环境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05志愿填报和准考证打印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填报我校志愿时,院校代号:6372,各专业代号可访问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xcl.edu.cn/index.php/Zhaosheng/)查询。

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

  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须于2026年4月27日9时以后登录“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xcl.edu.cn/index.php/Zhaosheng/)下载打印“焦作新材料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

06考试办法

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

考试考核方法: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督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试: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我校2026年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我校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组织测试。

(一)命题依据

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

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对象: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科目及分值:总分150分,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分值均为50分。

说明:A.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分数。折算标准: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四类:语文、数学、英语均为A50分、B40分、C30分、D2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E五类:语文、数学、英语均为A50分、B42分、C34分、D26分、E20分。

若考生仅提供其中一科或两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仍需参加学校的文化素质考试。

B.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申报通过后的退役士兵考生请于2026年4月24日14:00--16:00到我校致远楼303登记。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应科目的100%认定,折合总分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对象:高中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军人。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考试分值:2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对象:中职考生。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安全素养、人文素养等。

考试分值:200分。

说明: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赋分方法: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根据获奖级别与证书级别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给予相应的赋分。

获得省级二等奖者赋15分,三等奖者赋1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赋15分,二等奖者赋10分,三等奖者赋5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赋10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赋5分。

 凡符合职业技能测试赋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4月24日9:00--16:00到我校致远楼303办理赋分认定手续和成绩登记手续。

3.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成绩。

4.我校2026年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

(四)考试日期:2026年4月29日

考试时间:

1.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9:00---18:00

2.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9:00---10:30

注:具体考场安排、开考时间、考试科目等考试信息见《准考证》。

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07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秉承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取。我校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 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须填报我校单招志愿方可提出申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并签字盖章。

2.生源学校确认后,由考生本人携带已签字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于3月25日9时—17时前往我校招生办公室(致远楼102)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我校将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2026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08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26年各专业及住宿等收费标准

学费:文科类9800元/生·年、理科类10800元/生· 年、艺术类10800元/生· 年。

住宿费:四人间(改造公寓)1500元/生·年、六人间(新建公寓)1500元/生·年、八人间12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10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6000元/年。

3.学校奖学金:平均每生1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3700元/年。

2.许刚慈善职业教育助学金:每生2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贷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及征兵助学金:

1.补偿代偿金额、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均不高于20000元。

2.退役军人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3700元/年。

(五)临时困难补助

依据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勤工助学

根据学生劳动情况按月给付一定数额的劳动酬金。

(七)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将根据其具体困难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391-8666626。

09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663222、8663666

传 真:0391-8666690

地 址: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人民路1177-1号

邮 编:454450

邮 箱:jzxclzyxyzjb@163.com

网 址:http:// jzxcl.edu.cn